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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在县区开展“以老养残”困难家庭服务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25-11-07 11:08:41 【 字体:

      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向民生领域深入延伸,积极探索张家口市“以老养残”困难家庭服务保障工作新途径,按照文锋书记指示要求,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民政部 财政部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张家口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在县区开展“以老养残”困难家庭服务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2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邮寄信函,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在县区开展“以老养残”困难家庭服务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反馈意见”字样。

      邮寄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16号市残联办公室(邮政编码:075000)


      二、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在县区开展“以老养残”困难家庭服务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反馈意见”。邮箱:zjksclbgs@126.com


 


附件:《关于在县区开展“以老养残”困难家庭服务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 附件1:《关于在县区开展“以老养残”困难家庭服务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待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