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贫困精神类残疾患者及时得到住院医疗救助,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家口市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张残联字[2017]40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始到2020年9月26日止,我市四所定点医疗机构已为300多名精神类残疾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救助,已治愈出院125人。医疗机构提供的救助人员名单和费用明细经县区残联核对,市残联审核后,为治愈的125名精神类残疾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救助资金近29万元。
为巩固完善项目的实施开展,市残联康复部多次到定点医疗机构调研、协调,认真听取医疗机构领导、项目负责人的意见及建议。以一切为残疾人服务为中心,以努力提升残疾人康复率为目标,为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救助资金的平稳运转,经康复部报请主管理事长同意,精神类残疾患者住院医疗救助资金分为每年3月、9月两次结算,极大地缓解了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更好地为精神类残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