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残联内部党员主体意识和党性观念,促进残联党员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区残联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实行党员“每月四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以“集体学习日、讨论议事日、助残服务日、组织生活日”为活动内容,研究制定可行的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每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内容、形式以及时间、地点、党员表现等情况详实记入工作档案,作为以后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