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残联《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解决整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机构电话核查情况中通报的相关县区拒绝提供咨询服务、服务态度冷漠、业务素质差、申请流程不清晰、持诊断证明和居住证不能申请救助、审核周期长等突出问题,近日,市残联对各县区残联、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就如何做好救助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县(区)残联主要领导要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党组或理事会议事议程,每年至少专题听取汇报或专题研究一次,认真剖析、总结、研究、解决各地救助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将救助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二是加强学习,着力提升经办能力。对各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大宣讲、大培训,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政策要求,解决对文件精神理解片面、断章取义、执行走样等问题,解决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弱、作风态度差、审核超时限等问题。三是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管理和互联互通。县(区)残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实地开展一次大调研、大督导、大检查。所辖区域内没有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至少选择一家县外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和业务观摩学习,对本地生源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慰问。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为收训的残疾儿童建立完整的康复服务档案。四是及时出台本地救助政策,主动争取资金,加强宣传解读。尚未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县区,倒排时间表,务必于年底前全部出台。准确摸清各地0-17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县(区)级政府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救助制度的解读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